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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是研究生

這個計畫是以針灸為主要的研究
不過對於教授所選擇的這個門派
有些地方有點疑惑

1.他只有取得大陸那邊的針灸執照~
並沒有取得台灣中醫師執照~
這樣是否已經違法?

2.在這樣的情況下
如果幫他們做了行銷和宣傳 我們自己會不會也有法律的問題?
(因為計畫會公開姓名



  • 2013-09-02 19:10:42 補充


    to David

    因為是有部分做訪問~(專訪
    雖說整體是針灸~
    不過教授那邊只介紹那個派別~

    顧慮是~
    專訪做成影片~
    之後影片編輯完成~會公開放在網路上面
    雖說是專題研究~
    不過專訪他的過程很像在幫他的派別做宣傳~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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幫非法行醫的人作行銷宣傳是不道德的,當然也有法律責任。
但是作研究計畫並不等於非法行醫,所以還得把狀況搞清楚才是。


在臺灣只有中醫師能針灸,沒有所謂針灸執照。

根據衛生部/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訂定,醫師、中醫師個體開業暫行管理辦法規定,除通過台灣中醫高考認定,還需在醫療院所服務兩年以上的資歷,條文如下:

第二章 開業資格
第八條 凡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,可申請個體開業:
一、獲得高等醫學院校畢業文憑,在國家和集體醫療機構連續從事本專業工作三年以上(牙科、針灸、推拿2年以上),經地、市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合格者。
二、按衛生部關於衛生技術人員的職稱評定和職務聘任制度的規定,取得醫師、中醫師資格後,在國家和集體醫療機構連續從事本專業工作3年以上(牙科、針灸、推拿2年以上),經地、市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合格者。
三、通過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統一考試和考核,取得醫師、中醫師資格,並在國家承認的醫療機構連續從事本專業工作3年以上(牙科、針灸、推拿2年以上),經地、市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合格者。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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